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8月13日桃教中字第1070065887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8年5月25日(六)上午8:30~9:00間報到,至15:50,課程表如附件。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於東棟教室一樓走廊報到,分成中年級組與高年級組,各組再另分兩班次教室上課。車輛可從學校大門進入校園內小操場停車。
四、全程參與研習者,除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外,可核發師大數學教育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因故無法準時到達者,敬請於9:30前補簽到,9:30後報到僅核實給與研習時數,依規定不核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五、報名:
(一) 敬請各校推派數學領域召集人參加研習(非召集人亦可參加本研習),依報名順序錄取名單,手冊與教具有
限,額滿為止,於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報名。
(二)研習系統中分為中年級與高年級兩研習,可依各自需求選擇報名(由於中高年級組別同時上課,同一人請勿報名兩組
)。
(三)每組又將依報名順序分拆甲、乙兩班別,每班至多28人於報到當日資料袋上公布班別與教室,因每班別教具數量
有限,請勿自行更換班別上課。
六、當日供應午餐,敬請於研習系統中點選葷、素食,如未點選,將以葷食處理。
七、響應環保(減塑活動),請自備環保杯與環保餐具(筷)。
八、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權責給於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