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訊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本局107年6月8日桃教小字第1070047102號函續辦。 |
二、 | 為提升本市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能,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
三、 | 旨揭課程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時間:107年8月20日(星期一)至107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二) | 地點:本市龍安國小5樓視聽教室(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
(三) | 對象:本市國民小學擔任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之現職教師優先或業務相關承辦人員1名。 |
(四) | 研習報名方式: |
1、 | 因考量研習場地名額有限,為利掌握報名名額,故採分階段受理報名: |
(1) | 第一階段:107年8月6日至同年月12日,每校僅限1名報名,請尚未報名學校踴躍參加。 |
(2) | 第二階段:107年8月13日至同年月15日,每校不限名額報名。 |
2、 | 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龍安國小」報名,由承辦單位核實給予研習時數並列入進修記錄,額滿為止。 |
3、 | 若由非正式教師報名參加,請該員先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註冊並由該校人事主任審核後,自行在研習系統中報名確認。 |
4、 | 倘無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公務帳號,請填妥報名表(詳附件),於107年8月14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傳真至3920067,並向龍安國小教務主任黃德州主任電話確認。 |
(五) | 結訓條件:參訓人員須完成18小時訓練課程,全程參與並完成本次研習學員,將由本局核發結訓證書1紙;請假或缺課者將不發給結訓證書,僅提供研習時數證明。 |
四、 | 本案參訓人員准以公(差)假登記,並請於107年8月16日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完成報名。 |
五、 | 另因龍安國小停車位有限,請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運輸,若校內車位停滿,請參訓人員自行將車輛停放於校外停車格。 |
六、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龍安國小教務主任黃德州主任(電話:03-3922797,分機210)。 |
七、 | 檢送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人員訓練課程實施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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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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