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學前特教代理教師 |
實缺 |
1 |
集中式特教班 |
111年2月11日起 至111年7月2日止 |
1.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 1 次甄選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 2 次甄選;第 2 次甄選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 3 次甄選,以下以此類推。 2.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依序為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口試、試教順序錄 取,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 111 年 3 月 31 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3.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4.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 111 年 2 月 11 日起聘至 111 年 7 月 2 日。(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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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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