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附設幼兒園一般代理教師 |
虛缺 (留職停薪) |
1 |
幼兒園教師 |
110 年 8 月 27 日起至 111 年 07 月 02日止 |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2.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10年08月27日起聘至111年07月02日(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另佔留職停薪缺者,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該代理教師應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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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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