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實缺 |
4 |
導師 |
110年8月27日起 至111年7月2日止 |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虛缺 (合理員額) |
1 |
導師或科任 |
110年8月27日起 至111年7月2日止 |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虛缺 (合理員額) |
1 |
雙語科任 |
110年8月27日起 至111年7月2日止 |
學前特教代理教師 |
實缺 |
2 |
集中式特教班 |
110年8月27日起 至111年7月2日止 |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且不依應考試教類別為課級務分配,而由學校依實際需求分配課級務。 2.任教職務、授課內容及排課節數得視學校實際排課情形調整。 3.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4.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1年4月1日止。 5.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10年8月27日起聘至111年7月2日(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另佔留職停薪缺者或延長病假缺,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延長病假人員提前銷假,該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6.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者,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1年度停止補助經費,則自111年1月1日起合理教師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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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20
{{ $t('FEZ014') }}2021-08-01|
{{ $t('FEZ004') }}2021-07-20|
{{ $t('FEZ005')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