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資源班|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13日桃教特字第1090017475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約70人。 |
三、 | 研習時間:109年11月11日(星期三)13:30至16:30,共3小時。 |
四、 | 研習地點:楊明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
五、 | 講師: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調查官-吉靜如小姐。 |
六、 | 研習主題:懂法律,不吃虧--特教教師於教學現場之法律實務。 |
七、 | 報名方式:請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9上學期、登錄單位:楊明國小。) |
八、 |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
九、 | 本校供應飲水,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
十、 | 校內停車位有限,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
十一、 | 請配合政府防疫措施,進入學校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 |
十二、 |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鄒美珍老師,電話:03-4754929分機861。 |
{{ $t('FEZ003') }}2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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