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
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請查照並轉
知所屬。
說明:
一、依109年8月28日考試院、行政院考臺組叁二字第
10900063852號、院授人給字第10900396932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09年8月28日公告影本1份。
正本: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
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均含附件)
檔 號:
{{ $t('FEZ003') }}2020-09-08
{{ $t('FEZ014') }}2020-10-08|
{{ $t('FEZ004')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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