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本學期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109年9月30日止,請於開學當週公告受理至9/18(五)截止,以利後續行政作業。
新申請者(含新生、轉學生)請依上開要點第5點規定,檢具申請書(如附件一表1)及有效證件。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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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8-12
{{ $t('FEZ01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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