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2月1日及109年2月2日通報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2日決議,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109年2月25日(星期二)開學,針對寒假期間課輔及營隊活動,經學校審慎評估確定停止辦理。
三、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每班每天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消毒清潔工作。若為正常健康之教職員工生無須戴口罩,建議到校前先在家自主量測體溫,並勤洗手,若有生病、發燒或感冒,建議在家休息,不要到外接觸人群,亦請各校運用校內耳(額)溫槍協助無法在家量體溫之學生到校量體溫。
四、各校(園)由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前述人員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另教職員工並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假。
(一)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職員工,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公立學校教師(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請依以下事項辦理:
1、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公立學校教師(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2、其他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公立學校教師(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 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五、為確實掌握本市各級學校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教職員工生人數,各校(園)將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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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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