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8年度桃園市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辦法辦理。
二、為培養本市兒童文學創作風氣,提高本市市民語文能力,特辦理旨揭比賽。
三、本案比賽相關說明如下:
(一)創作主題:凡具有民族風格,符合時代精神,適合兒童閱讀之作品均可。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星期一)止。
(三)徵文組別:
1、童詩及童謠。
2、童話故事。
3、少年小說。
4、國小學生散文高年級組。
5、國小學生散文中年級組。
6、國小學生散文低年級組。
(四)徵文對象:
1、第1、2、3組徵文對象為本市所屬教師、一般社會人士及學生(設籍本市或在本市工作、就學者)。
2、第4、5、6組徵文對象為本市108學年度國小在學學生,並以108學年之就學年級為依據區分參賽組別。
3、107學年度之國小應屆畢業學生限參加第1、2、3組。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大勇國小林建良主任,電話:03-3622017分機210。
五、旨揭比賽辦法請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