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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新路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桃園市龜山區新路國民小學107學年度學生網路競賽

{{ $t('FEZ002') }} 教務處|

壹、依據:

  桃園市中小學網路競賽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使用網路資源,提高學習興趣。

二、提供學生觀摩學習的機會。

參、比賽原則:

一、每項競賽各班報名ㄧ至三名()

二、每位學生至多參加一項競賽。

肆、作法:

一、  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比賽對象

比賽日期

比賽時間

網路繪圖比賽

四至五年級

5/8

08:10~10:10

簡報設計比賽

四至五年級

5/17

08:10~10:10

網路查資料比賽

四至五年級

5/10

08:10~10:10

二、比賽方式:於電腦教室空堂時實施

三、比賽時間、地點:比賽地點於電腦教室,請於比賽時間開始前10分鐘   進場,比賽時間一到準時開始,逾時不候。

四、競賽內容:

1.  網路繪畫比賽:

(1)比賽時間120分鐘。

(2)圖檔請以JPG格式存檔,不可自行使用圖庫或其他資料。

(3)構圖40%、色彩40%、電腦工具應用20%

(4)使用軟體:小畫家(微軟)或photoimpact(友立)。

2.  網路查資料比賽:

(1)比賽時間120分鐘。

(2)題目及網址要排列整齊。

(3)內容正確性40%、內容豐富性50%、版面10%

(4)優良作品公佈於本校網站。

3.  簡報比賽:

(1)比賽時間120分鐘。

(2)比賽為兩人一組

(3)powerpoint製作,要寫題目,段落文字請自行對齊,完成檔案不超過15頁,美工、圖庫、範本可自行上網抓取。

(4)內容編排40%、豐富性40%、電腦工具應用20%,動畫特效與聲音不列入評分表準。

(5)優良作品公佈於本校網站。

五、比賽題目於比賽當時公佈。

六、作品傳送:

1.  繪圖、查資料、簡報比賽作品每人一件為限。

2.  各項作品於指定時間內傳入指定位置。

3.  若有疑問,可立即老師查詢。

七、  評審:由資訊組邀請各任課教師擔任,選出優勝作品。

八、  獎勵:各項競賽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予以獎勵。

九、觀摩:優勝作品置於本校網站,參賽作品著作權屬於作者與本校擁有。

伍、經費:約新台幣1000(獎品10)

陸、本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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