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壹、依據:
桃園市中小學網路競賽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使用網路資源,提高學習興趣。
二、提供學生觀摩學習的機會。
參、比賽原則:
一、每項競賽各班報名ㄧ至三名(組)。
二、每位學生至多參加一項競賽。
肆、作法:
一、 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
比賽對象 |
比賽日期 |
比賽時間 |
網路繪圖比賽 |
四至五年級 |
5/8 |
08:10~10:10 |
簡報設計比賽 |
四至五年級 |
5/17 |
08:10~10:10 |
網路查資料比賽 |
四至五年級 |
5/10 |
08:10~10:10 |
二、比賽方式:於電腦教室空堂時實施
三、比賽時間、地點:比賽地點於電腦教室,請於比賽時間開始前10分鐘 進場,比賽時間一到準時開始,逾時不候。
四、競賽內容:
1. 網路繪畫比賽:
(1)比賽時間120分鐘。
(2)圖檔請以JPG格式存檔,不可自行使用圖庫或其他資料。
(3)構圖40%、色彩40%、電腦工具應用20%。
(4)使用軟體:小畫家(微軟)或photoimpact(友立)。
2. 網路查資料比賽:
(1)比賽時間120分鐘。
(2)題目及網址要排列整齊。
(3)內容正確性40%、內容豐富性50%、版面10%。
(4)優良作品公佈於本校網站。
3. 簡報比賽:
(1)比賽時間120分鐘。
(2)比賽為兩人一組
(3)以powerpoint製作,要寫題目,段落文字請自行對齊,完成檔案不超過15頁,美工、圖庫、範本可自行上網抓取。
(4)內容編排40%、豐富性40%、電腦工具應用20%,動畫特效與聲音不列入評分表準。
(5)優良作品公佈於本校網站。
五、比賽題目於比賽當時公佈。
六、作品傳送:
1. 繪圖、查資料、簡報比賽作品每人一件為限。
2. 各項作品於指定時間內傳入指定位置。
3. 若有疑問,可立即
七、 評審:由資訊組邀請各任課教師擔任,選出優勝作品。
八、 獎勵:各項競賽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予以獎勵。
九、觀摩:優勝作品置於本校網站,參賽作品著作權屬於作者與本校擁有。
伍、經費:約新台幣1000元(獎品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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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11
{{ $t('FEZ014') }}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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