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資通安全管理法」已於今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在資安管理法納管對象中,分為公務機關與特定非公務機關。資安管理法施行後,提高為「法令」之位階,因此針對納管機關有一致化、標準化之規範。 |
二、 | 對於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現以要求依照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訂定事前的資安維護計畫,以及提出事中的實施情形,在管理面上,還包括要求配置資通安全長,以及增加資安專職人員的人數配置。 |
三、 | 訂於四月十八日、四月廿五日舉辦「資安威脅與管理、資安與個人資料保護」專班,詳細課程資訊與報名參訓簡章,請您詳閱附件說明。 |
四、 | 官網WWW.CLPTC.COM提供報名表下載。 |
五、 | 全程參與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景觀師、經濟部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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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3-29
{{ $t('FEZ014') }}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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