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桃園市龜山區新路國民小學
{{ $t('FEZ015') }}
關於新路
認識新路
校園地圖
家長會
認識新路
校園地圖
家長會
行政單位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總務處
會計室
人事室
健康中心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總務處
會計室
人事室
健康中心
特色課程
資訊本位課程
資訊本位課程
公佈欄
訊息公告
榮譽榜
場地、資源預定
訊息公告
榮譽榜
場地、資源預定
評鑑專區
宣導專區
檔案資源
:::
公告彙整
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一案,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
一、依銓敘部108年1月4日部法二字第108468888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至多得請生理假12日,且全年請生理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病假及併入病假計算之生理假合計超過病假准給日數(28日)部分,以事假(7日)抵銷,已無事假抵銷者,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三、銓敘部歷次函釋與前開解釋未合部分,自108年1月4日起停止適用。
{{ $t('FEZ003') }}
2019-01-14
{{ $t('FEZ005') }}
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