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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新路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公告】本校附設幼兒園113學年第1學期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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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桃園市新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費基準表

113學年第一學期入學註冊之注意事項:

(一)、註冊費繳交日期(開學後,另行通知)

(二)、收費項目如下。(--依據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實施,若有異動進行調整)

收費項目

學費

0

雜費

1100

代辦費

活動費

全日制900

材料費

全日制1508

午餐費

全日制4275

點心費

全日制4500

保險費

依統一公告金額辦理

家長會費

100

總計

全日制: 12,558

           

(三)、依據「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四)、幼兒入學時即免繳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五)、第一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第二胎以上/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政府補助項目不含保險及家長會費),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教育部支付。

(六)、保險費全額補助對象參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辦理。

(七)、園收費採期收制,一學期為4.5個月。

(八)、本學期自113年8月30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

(九)、公私立幼兒園園生中途入(離)園者,其收(退)費方式如下:

     1.中途入園:學費及月費以就讀當日起算,按比例覈實收費。

     2.中途離園:

離園時間

退費項目及標準

學費、雜費

保險費

家長會費

其餘

代辦費

開學日前

免繳費;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設置相關規定辦理

依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入學後未逾6週者

退還2/3

入學後逾6週,

未逾8週者

退還1/2

入學後逾8週者

不予退費

    

 

 

 

 

 

 

 

 

 

 

     3.幼兒因故請假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或因法定傳染病、流行性疾  

       病、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則按其就讀日數

       比例退還請假期間點心費、午餐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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