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0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036788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3年5月5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10praward.tw)。 |
三、 | 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上開資料亦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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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4-26
{{ $t('FEZ014') }}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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