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3月14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06732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目的:希望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對學習數學準備不足之學生,奠立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與前置經驗。 |
(二) | 報名資格: |
1、 | 模組設計者(曾設計奠基、奠基進教室、109素養包、21世紀素養包或微課程模組教案其中之一項)。 |
2、 | 教學影片教師(曾拍攝過中心教學影片者)。 |
3、 | 講師(曾為1到4期活動師講師、109素養包準講師或21世紀素養包準講師其中之一項)。 |
4、 | 實際參加過第五期活動師培訓並曾申請過教學實作者。 |
(三) |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組最多開二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
(四) | 研習時間:113年3月30日(星期六)及3月31日(星期日)上午 9時至下午4時20分 |
(五) | 研習地點:高雄市勝利國小(813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1號)。 |
(六) |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3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E3a2NVGwEb55UNJd8)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
(七)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八) | 證書及參與證明: |
1、 |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
2、 |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
3、 | 取得「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資格者,方可擔任第五期活動師培訓講師,並可申請辦理「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 |
(九) |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
三、 |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參加。 |
四、 | 檢附工作坊課表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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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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