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據北臺區域幸福保衛站及桃園市幸福保衛站計畫辦理。 |
二、 | 「北臺區域幸福保衛站」係由北臺8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與四大超商(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共同推動,結合各縣市教育及社政單位之力量,針對18歲以下突發急難事由有飢餓求助需求之高風險及脆弱家庭兒少,當其至超商取餐時,由超商即時提供免費餐點使其免於飢餓,並由超商人員主動關懷請取餐兒少填寫基本資料後,於24小時內將通報單傳至當地社政單位窗口,經查核身分及學籍後派案所屬學校協助處理,學校依個案(家庭)情況給予關懷輔導及必要協助;倘為無學籍或學籍不明之孩童,則派案予社政單位介入調查處理,若列為高風險家庭個案,則會進入社會局追蹤輔導體系。 |
三、 | 本案「幸福保衛站計畫」目的、補助對象、原則及實施期程如下: |
(一) | 目的: |
1、 | 結合桃園市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等四大超商作為關懷據點,即時提供急難求助之弱勢學童餐點。 |
2、 | 擴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通報及救助管道,提供飢餓需求之餐點協助,以保障其安心就學。 |
(二) | 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20日起正式實施。 |
(三) | 補助對象:本市境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 |
(四) | 補助原則: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童燃眉之急,非長期照顧。 |
(五) | 執行方式: |
1、 | 當18歲以下家中遇緊急變故學童,飢餓時至四大超商門市求助取餐,學童填寫基本資料,併選取飯、麵和麵包等主食餐點及不含酒精之飲料1份(100元為原則),且須於店內食用完畢為原則。 |
2、 | 學童取餐後,超商將於24小時內傳真通報,本府社會局接獲通報後,將由本局專人通知所屬學校,學校接獲派案後應立即關懷輔導或引介資源協助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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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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