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2年6月26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120420096號涵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活動名稱:育見未來-前導學校回顧分享會。 |
(二) | 活動時間:112年7月6日(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 |
(三) | 活動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大禮堂。 |
(四) | 特殊貢獻學校名單、已報名出席及領獎人員名單如附件。 |
三、 | 依「教師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第1項)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九、應國內外機關團體或學校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或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經學校同意。……。」。 |
四、 | 依據前開規定,本案受邀教師之所屬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公假事宜;出席人員交通差旅費則由貴校前導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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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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