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29609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2年3月31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9praward.tw)。 |
三、 | 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上開資料亦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PS/)。 |
{{ $t('FEZ003') }}2023-03-17
{{ $t('FEZ014') }}2023-04-16|
{{ $t('FEZ004')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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