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12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75934A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前於111年10月11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34270號函知旨案報名日期至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為提供參賽師生充分準備機會,將報名截止日期延至1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報名網址:https://icsf.ndhu.edu.tw/。 |
三、 | 本案活動相關資訊詳如附件參賽簡章及活動海報。 |
四、 | 請貴校鼓勵相關教師、學生踴躍參加旨案活動。報名後通過初審之團隊,請惠允核予教師公假排代、學生給予公假,並酌予補助交通費參加「原生科學家高峰營」。 |
五、 | 倘有任何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案承辦人,潘富現先生、歐美圓小姐,電話:03-8905139;電子信箱:icsf-ndhu@gms.ndhu.edu.tw。 |
{{ $t('FEZ012') }}
{{ $t('FEZ003') }}2022-12-21
{{ $t('FEZ014') }}2023-01-20|
{{ $t('FEZ004') }}2022-12-21|
{{ $t('FEZ005')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