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0月27日桃教小字第11100944831號函辦理。 |
二、 | 借展期程:112年3月至112年6月止。 |
三、 | 申請學校:本市國民中小學,補助20所學校。 |
四、 | 申請方式:將借展申請表(詳如附件)填妥後於111年12月30日前傳真至03-4863004辦理申請。 |
五、 | 海洋教育宣導海報由永安國小統一接洽貨運事宜。 |
六、 | 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鍾秀金老師,03-4862224#511。 |
{{ $t('FEZ003') }}2022-12-14
{{ $t('FEZ014') }}2023-01-13|
{{ $t('FEZ004')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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