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1417C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08月23日桃教小字第1110074893號函辦理。 |
三、 | 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擬定與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精進學生基本能力。 |
四、 | 旨揭該計畫相關重要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預計200名教師。(倘已取得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證書或非現職教師18小時認證證書者,即不須再參加本次認證研習)。 |
(二) | 研習時間:112年02月01日至02月03日(週三至週五)。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中原國小 (中壢區中北路88號)。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2月23日(五)前將核章完成之報名表(附件二)郵寄或傳真至中原國小輔導室姜美珠小姐收(地址:320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88號;電話03-4385257#615,傳真03-4388226)。考量承辦學校場地因素,各選修組人數額滿為止(傳真後,請來電確認)。將於112年01月07日(六)前公告錄取名單,請上中原國小首頁查詢。 |
五、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事項辦理,於人潮擁擠場所、密閉場所,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務請配戴口罩。另若因疫情因素須調整上課方式或日期,將另案再行通知。 |
六、 | 本案參與本次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18小時;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
七、 | 研習會場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學校停車位有限,無法提供汽車停車,請參與研習教師採共乘方式或自行安排停車。 |
八、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中原國小輔導室姜美珠小姐(電話:03-4385257分機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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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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