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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新路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桃園市新路國民小學111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

壹、依據:

桃園市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加強語文教育,提高學習興趣。

二、提供學生觀摩學習的機會。

三、配合區語文競賽舉辦。

四、配合各項校內例行活動成果彙整。

參、原則:

    一、每項比賽各班應利用相關課程教學中班級賽或分享中選出績優人員代表參校內比賽。

二、每項比賽各班報名1~2人。(不重複報名)

肆、作法:

  • 報名時間:111/11/21(一)~111/12/19(一)
  • 競賽項目時間:

競賽

項目

參加

年級

比賽時間

參加人數

地點

評分教師

1.字音字形

4-5

12/21(三)08:10~08:25

全班參加

各班教室

各班導師

2.國語演說

12/21(三)08:40~10:10

1-2

2樓會議室

沈秀琴主任

劉錫珍老師

徐珮芩老師

3.國語朗讀

12/21(三)08:40~10:10

1樓家長休息室

江雅筑老師

張稚君老師

高子婷老師

4. 作文

12/21(三)08:40~10:10

3樓中年級

自然教室

三年級導師

5.客語朗讀

12/23(五)08:00~08:40

1樓家長休息室

許時烺教師

6.閩語演說

12/23(五)08:00~08:40

2樓會議室

施吉安主任

陳靜薇老師

張綠湄老師

7.寫字

12/23(五)08:00~08:50

3樓高年級

自然教室

林中元老師

三、競賽內容、規則:

1.國語、閩語演說:

(1)每人限三至四分鐘。

(2)事先公布3個題目供參加者準備,自選一題參加比賽。

(3)語音45%、內容45%、儀態10%、時間超過或未足時,每30秒扣總

平均1分。

       ◎ 國語演說題目:1.環保的重要2.我最難忘的一件事3.下課十分鐘

       ◎ 閩語演說:1.牽牛食草2.我佮阿公3.寶貝再會

       ◎ 客語演說:自選課文一篇

       檔案存放位置:

s槽\b-1教務處\111教務處\111新路國小語文競賽

   2.朗讀:(1)每人限三分鐘。

          (2)國語:題材於當天抽出,可帶字典。

          (3)語音50%、氣勢40%、儀態10%。           

   3.字音字形:(1)每人限十五分鐘。

              (2)以原子筆或鉛筆書寫標準字體,不得塗改。

   4.作文:(1)每人限九十分鐘。

          (2)題目當場公布,除詩歌韻文外文體不限,以藍或黑色原子筆書

              寫標準字體,並詳加標點符號。

          (3)內容與思想50%、結構與修辭40%、書法與標點10%

   5.寫字:(1)每人限五十分鐘。

          (2)題目當場公布,字體大小七公分。

          (3)筆勢與功力60%、整潔與美觀40%、正確與迅速(錯、漏字

               每字扣五分,未寫完者,每少一字扣三分)。

四、評審:由教學組邀請本校教師擔任。

五、獎勵:1.各年級各項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予以獎勵。

          2.經費約3500元。(列入家長會教務處活動經費)

伍、本計畫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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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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