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本局111年8月29日桃教體字第1110080496號函諒達。 |
二、 | 本比賽辨理期程如下: |
(一) | 徵件起迄: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
(二) | 作品評選: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
(三) | 評選公布: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通知評選結果。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團隊)。 |
四、 | 獎勵: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可視狀況判定從缺)。 |
五、 | 有關教案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自強國小教務處鄧靖眉主任(電話:359-0758分機210)。 |
{{ $t('FEZ003') }}2022-10-18
{{ $t('FEZ014') }}2022-11-17|
{{ $t('FEZ004') }}2022-10-18|
{{ $t('FEZ005')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