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甄選對象:課後照顧服務人員4名,備取若干名。
報名方式:請備妥相關書面證件資料於114年7月8日(週二)上午09~12時止至本校教務處報名。所需書面證件資料:
(一)必備資料: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經歷證件影本
(二)若有以下資料,請檢附:
1、國小教師證影本。
2、專長項目證明影本。
3、五年內關於教學研習時數證明影本。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請送 正本核對,核對完畢立即歸還。
甄選方式:
(一)時間及地點:114年7月8日(二)下午02:30於新學樓2樓校史室。
(二)參加甄選教師請下午02:00於教務處報到,預作準備;甄選時,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三)成績計算:口試60%及書面資料40%,依成績訂定優先順序及順位列冊候用,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並依相關法規聘用,未獲錄取者列冊為儲備教師候用之。
符合下列報名資格其中一項,即可報名: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 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 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 訓。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核薪暨服務時間:
本校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課照時間為114年09月01日(一)至115年01月19日(一)每周一到周五12:40(或15:30)—17:00,以實際授課為準;薪資依市府課後照顧辦法相關規定以實際授課時數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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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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