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108年12月19日農糧北產字第1081107662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願辦理「食米學園計畫」之學校向該分署提出申請,並依旨揭計畫實施說明書及農糧署「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之規定研提計畫。
三、另為促進學校瞭解本案計畫研提方式及執行內容,農糧署預定於109年2月至3月初期間召開說明會,確切日期及地點將另函轉知,屆時請預定辦理之學校踴躍參加。
四、本計畫內涵應規劃以國產稻米為主,融入其他在地農特產品之食米教育課程(活動),並導入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之農產品三章一Q概念,請學校確實納入計畫內容。
五、該分署採一次評選本計畫,將於申請期限(109年3月18日)後另函邀請轄內農業改良場、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等相關單位於4月中旬前辦理公開評選,該評選會議將邀請提案單位派員簡報
六、意者請洽衛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