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9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23863B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教學知能,教育部104年5月15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059856B號令發布「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鼓勵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以提升教師自然領域教學知能。取得旨揭評量精熟證明為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必備條件。
三、旨揭評量本(108)年度計辦理2次,電子簡章訂於108年2月25日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ntcu.edu.tw/)。第一梯次評量於108年3月5日至3月14日下午3時止受理網路報名,5月19日至5月26日進行評量;第二梯次評量於108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下午3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2月21日及12月22日進行評量。
四、本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將依下列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理:
(一)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現職編制內國民小學合格專任教師。
(二)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不得同時報名同一網路報名梯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